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针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集中整治和监督查处力度,紧盯“微权力”、找准“微切口”、亮剑“微腐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盯紧“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施力。积极开展整治“村霸”和黑恶势力专项活动,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协同政法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定期对“村霸”和黑恶势力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管理。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落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兴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10+5”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确保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办结时限,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覆盖,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三个助力”工作专项督查的安排意见》,针对扶贫资金分配、扶贫项目审批、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围绕问题线索办结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扶贫、惠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找准“微切口”,强化权利制约,建章立制。“干部位小权大难监督、村里民主氛围差、村务公开程度低是农村基层‘微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 治理“微腐败”的关键就在于要完善基层制度建设。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的使用,要强化群众监督,完善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兴平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行“四议四公开”制度,让村务在阳光下运行,对于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城乡低保、危房改造、宅基地申请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或村民提议或村民代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做到决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亮剑“微腐败”,坚持问责查处“零容忍”,动真碰硬。根据《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排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特别是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和问题,从快查处、从严执纪、露头就打、通报曝光。重点监管民生资金、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坚决整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以严明的纪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截至目前,共组织扶贫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督查5次,立案7件,提醒谈话27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