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三项制度”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地,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问题整改督查制度。为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在完成巡察后,旬邑县委巡察办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做回访和再反馈的方式进行督查。在督查中,重点查阅整改方案、相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整改工作台账等资料,全面了解掌握问题整改落实过程和成效。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和座谈,以及到下属单位延伸走访,查看掌握实际整改效果及巡察整改满意度。同时,突出“双审核”,被巡察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由巡察办和巡察组分别审核通过后,再按照方案进行整改;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由巡察办和巡察组同时把关,严防整改走过场。
台账销号管理制度。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问题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实行台账销号制,坚持“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并将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同时,巡察办、巡察组建立“整改建议台账”,对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把近期、中期、长期的整改内容、时间、措施,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入表格,统一编入台账,并及时与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对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整改进度追踪制度。安排专人对巡察问题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按照“事事须回应、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对照整改情况报告,逐项逐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看是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全面整改、见底到位。同时,盯紧问题整改办理进度,要求被巡察单位每月上报巡察问题整改办理情况,畅通问题整改反馈渠道,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不认真、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督促纠正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实、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问题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通报问责力度。
截止目前,已完成对2个乡镇、6个部门的巡察任务,移交问题线索51条,对4个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3.2%,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旬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