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纪委“三点着力”推进审查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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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平纪委紧扣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主线,树立纪法新理念,以构建三个机制、突出四个注重、做好三个预防为抓手,让纪律和法律思维无缝融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有效推进了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

构建三个机制。围绕执纪监督,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构建线索排查月报机制。镇、街道、部门,摸排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每月固定上报,对业务性质不同的单位,排查线索有侧重点,比如法院系统重点排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刑事判决情况,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情况,政法系统重点排查涉黑、充当保护伞等问题,通过实施线索排查月报制度,最大限度地挖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均衡推进,构建督查指导机制。紧扣中心工作,定期不定期督促指导镇、街道、部门开展好党风廉政日常工作,实施一月一抽查,一季度一检查,随机督查工作机制,督导各级落实好“两个责任”。围绕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构建执纪审查监察调查联动机制。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提请公检法司等专业部门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做好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增强业务互补。对基层纪检组织办案情况从业务和技巧等方面予以指导,对复杂疑难的问题线索全程协助,帮助和解决办案中的疑难点。在科室承办的重大或重要问题线索查办中,以抽调、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让基层纪检干部全程参与纪委监委案件调查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的上下联动和配合。

突出四个注重。着眼办案安全,注重关键节点。从线索处置开始,制定办案安全预案,明晰关键环节、节点的安全措施,关注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程度、性格、情绪等因素,做好被谈话人的接送、陪护、送达等重点环节工作,全程留痕、责任到人,把办案安全融入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着眼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注重纪法思维互融互促。充分用纪律思维和法律思维来研判分析问题线索,拟定初步处置意见时用纪律和法律的标准来衡量匡正。着眼证据材料的稳定性、合规合法性,注重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步启动。在问题线索初查、审查调查中,以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相应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确保证据材料在涉嫌违法犯罪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效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充分考虑案卷正本与副本的制作,为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和移送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着眼程序的合法化,注重请示汇报审批程序。从问题线索分办、处置、初核、立案等环节逐一请示汇报审批,对采取的调查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报备,杜绝了案件办理中思路偏差、方法不妥等情况的发生,提高办案效率和成效。

做好三个预防。立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常预防。探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谈话函询、初核、立案等处置方式的恰当运用,把四种形态融入线索处置全过程。比如,对一些反应的问题涉及方面较多、内容繁杂且过于笼统的线索,就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对执纪监督或线索核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且主观无明显错误的,从保护教育干部的角度予以约谈、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立足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容错纠错早预防。做好三项机制中关于容错纠错在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中的运用,依据《陕西省党政干部纠错办法(试行)》,在调查处置政策落实、改革发展等问题线索中把握好严明纪律与调动干部积极性的关系,按照十一条容错情形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发挥纪律审查的教育治本功能。立足建章立制,重点剖析抓预防。实施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制度。调查处置案件后进行深刻分析,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制度性意见,以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的方式向相关单位下达,通过一个案件的查处来完善监管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比如,调查某村在群众危房改造审批过程中搭车收费的问题,除了将相关人员党政纪处理外,还向该镇党委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责令镇上将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全镇,同时从监管制度、审批程序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发挥了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兴平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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