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纪委监委强化措施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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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注重加强部门协作,从关键环节入手,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规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截止5月底,共立案49件,同比增长220%,结案27件,同比增长108%,党纪政务处分27人,增长108%;使用谈话(询问)、查询金融财产等措施296人次,采取留置措施4次,向司法机关移送2人,收缴9人违纪资金103万元。

全面夯实监督执纪责任。制定《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办法》,建立例会制度,形成了办案合力。调整优化街道、部门办案协作区设置,强化了基层办案工作。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加大办案工作分值比重,强化了问责追究和“一票否决”。实行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抓街道、部门办案工作责任制,定期到包抓单位指导、督办工作。坚持案件查办工作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目前已对执纪审查工作落后的6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纪(工)委书记共12人进行了约谈。

严格规范线索的管理处置。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纪委信访举报转移送件办理情况督促检查的意见》等文件,具体指导信访线索的管理处置。明确信访、案管、承办部门移送、交办和办理时限,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制度。对将要超期的进行办理提醒,对已超期的进行情况了解,跟踪延期办理情况,对超期时间较长的发出催办、督办书面通知。对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做到“三坚持”,坚持向区委市纪委监委双请示,坚持集体研究分析评判,坚持全程跟进督办,已开展季度、全年和专项分析4期。

依纪依法严格审查调查。制定《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办法(试行)》《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暂行规定》及102项配套文书和表格,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和监委12项调查措施的使用,对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涉案款物管理全过程实施监督。在调查工作中,严格执行审查调查方案,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做到依纪依法办案。对在审查中发生的重要事项及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如:在查办渭阳街道办事处双泉社区三小组负责人刘某涉嫌贪污一案时,由于是首次采取留置措施并使用多项调查措施和监委法律文书,办案人员多次商讨案件处置细节问题,沟通解决办案难点,对工作中吃不准、把不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监委请示汇报,最终查实刘某在其任组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将公款17万元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罪,被移送渭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渭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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