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纪委监委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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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秦都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中,聚焦主业主责,坚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紧盯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行为,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全面助力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规范线索处置主动加强与环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每月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问题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 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管理,明确线索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进度,逐条对账销号。加强研判分析,定期梳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纪检监察室规范处置。同时,针对查处的共性、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健全防范机制,深化标本兼治。

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五个节点”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挖掘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铁腕治霾工作措施不实、责任不明、落实不力的问题;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失职失责,环保执法随意,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敷衍应付问题;迟报、错报、漏报、瞒报各类报表和资料,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问题;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以及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处理不及时或未有效解决。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行为。

强化问责整改。加大整改督促,对移交问题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整治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分级分类开展调查处理。严肃查处违规审核审批、环保执法任意随意等问题,严肃查处对企业破坏环境、偷排偷放监管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以罚代管等问题,严肃查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以罚代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生态环境等问题。截至6月份,全区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问题15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秦都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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