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落实五个重要专项工作任务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安排,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安排部署到位。全市学习贯彻中省纪委会议精神暨五个重要专项工作推进会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并于6月28日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监委有关会议精神,对五个重要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2018年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具体工作措施》等4个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
协调机制到位。制定印发了《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和《县级部门移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切实加大违纪问题线索的收集处置力度。协调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公、检、法等部门联席会议,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会商研判机制,确保做到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专人负责、快速反馈。
督查指导到位。建立县纪委常委包抓镇办中心和部门机制,由各常委带队,利用1周时间对各镇办中心、部门五个重要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了任务落实。近期,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对14个镇办中心和23个县级部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情况进行集中督导,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
监督执纪到位。持之以恒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先后开展监督检查15次,立案查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件1人。聚焦脱贫摘帽,先后启动了2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修订完善了《淳化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督查5次,下发通报4期,集中约谈3次30人,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件,党纪政务处分36人,实施“第一种形态”169人次。启动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深入基层主动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出台了《淳化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起草了《淳化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先后查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违规违纪问题2件,党政纪处分2人;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件,党政纪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