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用铁纪钢规向环境污染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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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始终把治污降霾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用铁纪钢规向环境污染宣战,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该区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20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诫勉谈话4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十八种情形坚决问责

该区先后出台了《秦都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3+10工作方案》、《秦都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问责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适用范围和责任追究方式以及18种对责任人约谈、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情形。若发现小锅炉、小煤炉(除居民日常生活外)等燃煤设施冒黑烟的;商混站、拌合厂、沙石料场等有烟尘污染的经营场所未采取降尘措施造成污染的;河道采沙、土壕取土造成环境污染的;渣土车辆未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或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无证运输造成扬尘污染的;企业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销设施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未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造成影响的等18种情形进行问责。

辖区督查全覆盖

该区专门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办问责领导小组,设立9个督查组,对街办环境卫生、道路清扫保洁等开展共性督查,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4+13方案、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内容进行全面督查,并每天通报督查结果,充分运用“三色”督办单机制,对于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街办、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一些问题严重、屡犯不改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真正形成环境保护的高压态势,守护碧水蓝天。

考核面前见分晓

该区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在铁腕治霾工作中,连续两个季度评比列最后一名的街办、部门,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评比列最后一名的街办、部门,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在全市月考核中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街办、部门,由区纪委监委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将铁腕治霾问责结果直接和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奖惩、任用挂钩。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问责处理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秦都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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