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淳化县石桥镇秦庄便民服务中心寺村党支部原书记文建清截留贪污部分村民建房补助5.6万元,部分用于自己的家庭开支,部分用于村集体开支。文建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近期,“淳化廉政”微信公众号上通报了一起基层微腐败的典型案例,这是淳化县反腐败斗争的缩影。
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持续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用好“党纪”“国法”两把标尺,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保持了严厉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11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3件,结案197件,给予党纪处分183人,政务处分35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7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50人次,占61.3%,第二种形态205人次,占35.9%,第三种形态12人次,占2.1%,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0.7%。
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中,结合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基层“微腐败”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紧盯脱贫攻坚惠农项目资金、农村低保、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落实政策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等涉及扶贫领域的重点问题实行“直查直办”,严查重处绝不手软。同时,紧紧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这一根本要求,整合资源、握指成拳,强化组织保障。不断丰富工作模式,积极探索积极有效的方式方法,采用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片区交叉协作办案等机制,变以往单一的培训方式为多元化、多载体、多角度培训模式,极大地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3件,党纪政务处分66人,实施“第一种形态”182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2件。
“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姿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淳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