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促基层谈话室发挥效用
打印

今年以来,随着基层谈话室的规范化设置,旬邑县纪委监委本着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的原则,有效利用基层谈话室,充分发挥其对党员干部的基础性警示提醒教育,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促进谈话室发挥真正效用。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做到常态化的是“第一种形态”,最关键的也是“第一种形态”。旬邑县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提醒警示教育,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针对全县部分党委(党组)普遍存在的不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批评警示教育。今年以来,该县纪委书记先后多次对全县部分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提醒约谈,加压紧逼,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要真正让谈话室发挥效用,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

“从被约谈到约谈别人,这不是简单的角色转换,而是在被‘约谈’、被‘加压’之后从思想和行动上认识到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真正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及时挽救处在犯错边缘的党员干部。”该县土桥镇党委书记说道。随着“同志式”谈话室的不断规范,常态化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土桥镇充分发挥谈话室功能,针对党员干部平日的苗头性问题、或者工作中的小失误及时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给予在错误边缘的党员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关爱。1至10月份,该镇已运用“第一种形态”45人次。

“不能以为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只是纪委的事情,作为党组织的‘一把手’,更要把‘第一种形态’放在心上。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小的工作失误要及时约谈提醒,这是对党员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关爱”,不要让“同志式”谈话室成为摆设,要充分发挥其功能,及时挽救干部,体现组织关爱。”在近期检查全县基层谈话室运行情况时,该县纪委书记对各镇(办)主要领导说道。

“很多领导干部犯错误,都是从小错误开始的,我们的初心不是惩戒人,而是挽救人。”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该县纪委监委切实转变思想,着重从“事后问责”到“事前提醒教育”转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使其真正发挥效用。目前,全县已建成谈话室32间,截止10月底,全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44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322人次、警示谈话11人次、谈话函询4人次、批评教育21人次、诫勉谈话90人次。(旬邑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淳化:动真碰硬严问责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条:旬邑:扎实高效推进巡察工作纵深开展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