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原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履行“两个责任”、集中开展“三项整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扎实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荣获全市追赶超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名。
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县委班子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先后组织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县委常委专题研究12次;纪委积极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实施意见、建立责任清单;重申“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落实追赶超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考核办法。全年实施党内问责12件,党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2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43件,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19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2件2人。
集中开展“三项整治”。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常抓不懈,重要节点前,积极宣传教育,发送告知书、张贴宣传单、媒体刊发公告;节假期间,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抽调委机关精干力量,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所包抓的片区进行督导检查;收假后,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梳理排查,按照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处理。工作开展以来,查处违规送收送礼金问题3起,涉及金额3.14万元,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起,构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965人次。第一种形态605人,占处理总人数的62.7﹪;第二种形态319人,占处理总人数的33.1﹪;第三种形态24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2.5﹪;第四形态17人,占处理总人数的1.7﹪。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切实做到了“盯住绝大部分,聚焦个别极少数”,践行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
扎实推进“五项重点”。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营商环境和扫黑除恶五个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完善细化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制定职能分工,突出强化考核机制。积极作为,深挖线索,从严问责。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件27人、扶贫领域问题80件83人、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案件113件127人、营商环境领域问题案件70件76人、涉黑涉恶案件17件18人。(三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