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镇安县以完善制度为保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解决问题为根本,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出台具体规定。县委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从改进调查研究、提高办事效率、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公务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落实措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印发了《关于严肃干部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从加强干部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公车管理、加强督查力度等方面,全县党员干部再上“紧箍咒”。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扎实开展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奢提廉为主要内容的“四治四提刹四风”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整治全县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问题。
开展专项督查。该县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力抓手,建立作风纪律督查长效机制,制定了《干部作风纪律明查暗访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牵头,县委、政府督查室及组织、人社、文广等部门参与,成立两个干部作风纪律明查暗访检查组,一组由县纪委一名副书记任组长,另一组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轮流派一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从2013年1月开始每两个月一轮换,以此循环往复,重点对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情况、严格公车管理狠刹车轮歪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对全县干部作风纪律常态化监督检查。成立了干部作风纪律明查暗访工作办公室,由县纪委一名副书记负责,具体承担沟通协调、安排部署、抽调人员、收集资料、督促整改、总结汇报等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明查暗访活动6次,发现问题23个,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印发检查通报6期。
解决重点问题。针对公务接待,明确规定公务接待“三定”(定标准、定地点、定陪餐人数)、“四严禁”(严禁中餐饮酒、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接待原则,推行公务接待自助餐,一律不安排和接受宴请;赴镇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廉政灶”就餐,不超过四菜一汤。针对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自外借,严禁公车乱停乱放,严禁公车出入娱乐场所,严禁领导干部固定“专车”,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特别是酒后驾车,严禁私车公养、私费公报,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针对财务管理,各镇和县直部门的财务支出票据,在经办人签字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镇长或单位“一把手”分别签字后方可报销,并在单位公开栏或醒目位置对“三笔会签”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