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委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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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9号10号文件下发之后,商南县委高度重视,结合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传达,迅速落实。8月1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办公经费和设备配备等作出决定。

    一是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会议决定,县纪委常委由正科级干部担任,为县监察局增配一名正科级非中共人士副局长。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按9名配备(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现有乡科级干部18名)。加大县纪委监察局干部交流力度,在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满十年的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制定《加强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及教育管理、提拔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是保障经费。决定从2010年起,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办公经费按每人每年1.5万元并逐年增长到每人每年2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办案罚没收入确需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报批。

    三是增加编制。增加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使县纪委监察局编制达到33名。

    四是加强装备建设。在中纪委配置的有关办公设备、装备设备到位后,所需设备配置由财政统一采购,全力保障。

    五是加强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管理。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派驻纪检组加大交流力度,配齐有关重点部门监察室干部。

 

文章来源:商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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