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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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山阳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山阳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包括总则、政治坚强、公正执纪、清正廉洁、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附则7部分38条具体规定。其中,总则部分阐述了《行为规范》的目的意义、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附则部分规定了违反《行为规范》的追究责任和《行为规范》的适用范围及施行要求等,其余5个部分分别从政治坚强、公正执纪、清正廉洁、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五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行为规范》的制定出台,为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文章来源:山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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