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探索推行“组财组用村监管”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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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村财民理乡监管”两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后,洛南县又将财务监管的重心进一步前移,积极探索实行“组财组用村监管”管理体制,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具体实施中,他们采取了“四个坚持“的办法:一是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制订了《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村民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组财组用村监管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二是坚持实行“一项委托、二级审核、三权不变、四级监管”的原则。村民小组取消会计,财务收支统一委托村总会计立户记账。村民小组财务收支实行村总会计和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二级审核。村民小组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仍归村民小组不变。村民小组的财务收支同时接受群众、村总会计、村委会及乡镇经管站四级监督。三是坚持程序,规范运作。村民小组财务收支事项坚持村民会议讨论,小组长审批,村总会计审核,定期编制报表,统一归档保管。四是坚持民主管理,依法监督。村上设立了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每年两次进行专门审核,对村民有异议的收支事项提出质疑,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及审核情况,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文章来源:(洛南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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