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狠抓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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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柞水县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积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农村基层纪检委员职责,落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待遇,保证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是配齐配强农村支部“纪检三员”。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从农村党员中配齐了126名纪检委员,从农民群众中聘任了126名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126名党风廉政建设义务信息员,实现了每个村支部至少有一名纪检委员、一名义务监督员、一名信息员专管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制定了农村基层“纪检三员”管理办法。规定了农村纪检委员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员选举和义务监督员、义务信息员骋任方式和程序,为选配农村“纪检三员”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预算了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经费。县财政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每个乡镇纪委配备了电脑等专用办公用品,每年为每个乡镇预算5000元专项经费,改善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办公条件。
    四是落实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待遇。各乡镇采取基层纪检委员与村两委会干部交叉任职及从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等办法每年为农村基层纪检委员发放误工补贴200元,落实了工资待遇,提高了纪检委员工作的积极性。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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