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镇安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遵守政治纪律,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重大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地遵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各乡镇和防汛救灾重点部门要坚持24小时带值班和通讯设备开通制度;要制定科学翔实的防汛抢险救灾预案,及时抢救受灾人员及财产;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灾情报告制度,严禁谎报、瞒报、漏报、迟报、越级报告和未经审核随意报告;参与灾后重建特别是灾民建房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职责,确保灾后重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级调拨以及各方面捐赠防汛救灾物资的监管,确保物资的接收、管理、拨付和发放各个环节公开透明,不出问题。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和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和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对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和挥霍浪费救灾款物等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文章来源:镇安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