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在乡镇和街办设立监察室 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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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商洛市商州区大胆创新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在乡镇和街道设立监察室,强化对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机关、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全区新设乡镇和街办监察室23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名,今年第3季度涉及乡镇和街办、村组干部的信访件同比分别下降25%、30%,一些突出的矛盾问题在乡镇和街办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定位。制定全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各乡镇和街办设立监察室,在镇政府、街道办和区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岗位1名,由乡镇和街办党委推荐,区纪委考察确定人选;监察室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对惠农政策和便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事项的监督制度,抓好基层站所和村组干部述勤述廉工作,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任务,推进村务公开鉴定制度落实,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内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乡镇和街办监察室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首访责任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属于业务范围的,限期将办理结果答复来访人。严格审批报备手续,规范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工作程序,深化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及时突破重大复杂案件,认真落实案件协审制度,保证办案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工作例会、议事报告、信息报送、立卷归档等制度,规范各项执法监督和检查程序,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强化检查考核,落实保障措施。把乡镇和街办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由乡镇和街办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抓好落实。区监察局对乡镇和街办监察室履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每年向区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1次。乡镇和街办监察室负责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为乡镇和街办监察室安排年度办公经费6000元,列入区财政预算,设立专门办公室,添置电脑和打印设备,接入宽带网络,实现舆情信息网上传输和办公自动化要求。
    乡镇和街办监察室运行以来,效果明显:一是充实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力量。使全区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比原来增加了1倍,总数达到46名,做到了各乡镇和街办除纪委书记外,至少还有1名干部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解决了乡镇和街办纪委书记既当领导又当干事的问题,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连续性,为落实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实现了基层行政监察工作的全面覆盖。把行政监察工作触角延伸到了基层,扫除了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盲点,实现了对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用权行为监督的全覆盖,遏制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使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效果。杨峪河镇监察室严肃查处村组干部乱建滥占行为,对数名非党干部予以政纪处理,并运用查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综合效果。三是强化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整体合力。建立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加强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与镇办站所的沟通联系,实现了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形成了上下衔接、站所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夜村镇监察室在对落实惠农政策和便民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对全镇42名村监会主任进行培训,全面推行村务公开鉴定,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文章来源:办公厅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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