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深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1至7月份,全县警示训诫党员干部53人,,其中警示提醒46人,责令纠错7人,涉及科级干部24人,一般干部8人,农村及企业党员21人。发挥了对干部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多种功能。
在深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中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既要通过实施一定数量的训诫对象来表现,更重要的还要有一定的质量来保证,二者不倚不重,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正确处理规范与创新的关系。按照《实施细则》对责令纠错和诫勉督导必须按已有的规范,程序化操作。警示提醒要按照“便于操作、实效管用”的原则,灵活掌握。防止出现程序过余复杂、不便操作的问题。三是正确处理一般性工作谈话和警示训诫谈话的关系。警示训诫谈话相对于一般性工作谈话,训诫对象限定性更强,有其特定的形式和程序,改正错误也带有强制性,绝不能把二者相混洧。四是正确处理严肃纪律与教育挽救的关系。凡是有群众反映或轻微违纪,认识态度好,容易改正的进行训诫。而对于已经严重违纪违法的,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处,确保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五是正确处理实施训诫与结果运用的关系。实施警示训诫和结果运用,是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两大支撑点,训诫是手段,结果运用是保证,二者缺一不可。
文章来源:商南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