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齐全的操作间、专门聘请的厨师、规范的管理制度,商洛地税局在30余个基层税务所建起了由职工食堂改造的“廉政灶”。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干部作风、制止奢侈浪费、推进反腐倡廉,商洛地税局在全系统各个基层税务所全面推行“廉政灶”制度,要求上级机关到基层税务所检查指导工作需要就餐的,一律在“廉政灶”就餐,每人每餐伙食标准不得超过10元;基层税务所要定期公开“廉政灶”收支管理情况,严禁发生在营业性餐馆的接待费支出;市、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廉政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层有限的经费全部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之中。
文章来源:商洛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