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便民服务代理制度和人民监督哨制度,不断强化预防腐败手段,加强干部监督,提高服务水平,有效减少了腐败行为,转变了干部作风,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预防风险保权益。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上均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及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负责抓好本系统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深入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会议、专栏、局域网、简报等形式,深入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和具体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梳理行政权力。根据股室(单位)工作职责,清理、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绘制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便于风险监督。四是查找风险点。根据绘制出的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采取个人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分岗位风险点、股室(科室)风险点、单位风险点三个层次,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科学设置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风险点,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最后经领导班子会议确定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五是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将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三个等级。一级廉政风险是具有决策、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管理等决策、审批、自由裁量、事务管理决定权的领导岗位。二级廉政风险是具有一定的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事务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三级廉政风险是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与非领导岗位。六是建立廉政风险管理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确定后,逐项列出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等内容,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七是加强预警处置。对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置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对岗位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风险提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错、依纪依法查处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推行和落实,有效禁止了少数干部的吃、拿、卡、要行为,解决了掌管钱、财、物和审批权干部的中梗阻现象,做到权为民所用,真正还权于民,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推行人民监督哨制度,加强管理保权益。在全县各镇、镇属单位、村(社区)分别设立人民监督哨1个,监督哨由2—5名监督员组成。主要对各镇机关、镇属单位及村(社区)所有干部进行监督。监督员实行聘任制,各镇的监督员选聘先由镇机关、镇属各单位、村(社区)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初步人选,上报镇党委考察审定,颁发《人民监督哨工作证》。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1年。监督员主要监督干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检举或投诉党员、干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检举或投诉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行为。倾听、收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群众反馈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
人民监督哨由所属支部管理,业务由镇纪委负责。各支部原则每月要召开一次座谈会。各监督哨建立投诉备案登记表,设立投诉箱,安排专人管理登记,收集投诉信件。监督员收集到的重要信息,直接投送到镇机关、单位、村(社区)设立的征求意见箱,或者直接提交镇纪委,也可以口头反映给各单位支部负责人以及镇党委、纪委。对监督员反映来的一般问题,所在单位或支部在一周之内,必须进行调查并答复反映人。涉及重大问题各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及时报送镇纪委,由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理,1月内反馈给反映人。
人民监督哨制度的推行,有力地加强了对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有效防止了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群众权益。
三、推行便民服务代理制,主动服务保权益。 一是整合资源,构建便民服务代理组织网络。县上和19个镇都成立了便民服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基层政府主抓、纪检监察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业务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监督考核”的要求,全县19个镇和381个村(社区)分别按照“六有”和“十个一”标准,设立了便民服务代理中心和便民服务代理室,配齐了必要的办公设施。今年5月份,洛南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挂牌投入使用,将公权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职能部门全部纳入服务大厅,实行一厅式集中办公,40个县直部门设立了服务窗口,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城乡一体、三级联动、全面覆盖的为民服务代理网络。 二是科学定位,明确为民服务代理范围。坚持县级集中审批服务、乡镇全程代理服务、村级延伸代办服务的基本定位,县级各部门在服务大厅公示服务范围,镇和村将党务服务、政务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其他服务等5大类15个项目纳入代理服务范围,大部分村级便民服务点将办理个体工商证照、农民建房审批、迁转新上户口、低保补助申报、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农村合疗审批等纳入代办事项,以利方便群众。同时,注重跟进群众所需,围绕帮民增收,开办了务工信息咨询、劳动就业介绍、政策法规咨询、小额信贷办理、农业技术培训等配套服务;着眼为民解困,开展救济补助申领、农村合疗费用报销等代理服务;立足维护稳定,开展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是规范程序,提高为民服务代理工作效率。坚持无偿代理、逐级申报、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的原则,按照咨询、受理、分类、协办、上报、督办、反馈七个环节运作,重点抓好受理登记、分类办理、催办反馈三个环节。对能直接办结的应即时直接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承诺办理。村(社区)应办事项要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镇应办事项一般要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县直部门应办事项要在5-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四是跟踪服务,增强为民服务代理功能。坚持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齐指导办、多头处理联合办、上级审批代理办、跟踪服务主动办。尤其对涉及多个部门和上级审批的事项,落实专人全程代理服务,限时办结,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群众。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全方位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全县各级为民服务机构共受理便民服务事项5200件,提供政策信息咨询16000件,为民服务代理制真正成为群众办事的“快车道”。五是完善制度,强化对为民服务代理工作的管理 。在各级为民服务代理机构推行公开公示、首问负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村(社区)干部值班制度、优质服务制度、代理监督制度等八项制度,制定完善了便民服务工作守则及工作人员职责,并通过签订责任书、公开为民服务承诺、发放监督卡、记录民情日志、定期汇报工作等方式,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六是加强监督,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深入为民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并聘请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为主体的义务监督员230余名,结合基层站所政风行风评议,对便民服务代理工作进行监督。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把为民服务代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便民服务代理制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使群众能及时享有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权益。
文章来源:洛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