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纪委监察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再添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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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柞水县纪委监察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按照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积极履行部门的职能作用,率先垂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夯实工作任务。为了确保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委局机关将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确定的2008年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到室,量化到人,制定了2008年度目标责任书,纪委主要领导在职工大会上与各室主任签定了各室目标责任书,分管书记与室主任、室主任与一般干部分别签定了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将任务进一步夯实,使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里有动力,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完成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在认真总结以往执行单位规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将《议事规则》、《错案追究办法》、《机关工作制度》、《机关学习制度》等15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重新制定了《机关工作规则》、《机关支部工作制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接待制度》等制度,并装订成册,印发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制定督查督办工作规则,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委局机关在“学教活动”中查找出来的个别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柞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将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省、市纪委、监察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年初机关与各室签定目标责任书涉及的各项工作;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安排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工作安排及要求调查处理反馈结果的事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办理等作为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制定了详细的督查督办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将督查督办的结果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直接挂钩,推动干部职工作风不断转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四是制定实施方案,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序开展。按照县委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在抓好委局机关建设年活动的同时,牵头制定了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等七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柞水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具体办公,专门负责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确保了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正常开展。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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