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始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保障,今年以来,通过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考核、重点保障等“四项机制”,全面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是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该县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了领导责任、运行机制、目标任务。根据人员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镇各部门建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9月,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分片召开了联系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汇报会;10月,县委组织召开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汇报会,6名县级领导交流汇报,有效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国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扎实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8大项56小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县级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和“五个一”制度,向14名县级领导发送了《责任分工报告书》和《落实责任制建议书》,向17个县直部门发送了《牵头任务函告书》,31名县级领导、70个部门52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及执行情况,10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如实填写了“五个一”记实手册。
三是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实行平时督促、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进行严格考核。今年7月,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分别带队对各镇、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年末县委安排6名常委带队对全县76个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核,对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综合研判,并将研判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评优树模、奖励惩处、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对1个因责任制落实不力,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给予2名责任人党纪处理。
四是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先后8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县政务大厅建设等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的重点问题10余件。足额预算拨付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先后落实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反腐倡廉工作经费150多万元,提高了村监委会工资报酬和工作经费。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3名,调整部门纪检组长4名。重视支持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建五强队伍.铸反腐铁军”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