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乡办案的小王等一行人,引起了群众的围观,原来抢眼的是一枚胸牌,一张工作证。如今,这两样小东西成了柞水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名片”。
据悉,从8月份开始该县纪委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佩证履职制度,全县103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接待走访群众、调查信访、监督检查等工作时,主动佩戴胸牌或出示工作证亮身份。工作证上印有的干部姓名、照片、职务、身份证号、编号、监督举报电话(12388)等内容让人一目了然。为规范证件使用和管理,他们对证件的使用及管理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证件要妥善保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超越规定职权使用;两人以上同时持工作证方可执纪,一人不得执纪使用;离职时应回交干部监督管理室。干部室建档对工作证持有人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排查,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民调等方式,不定期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评估效果。对使用工作证不规范或履职满意度低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群众的戒备心少了,距离近了,沟通也容易了,我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转变作风的意识也强了”。纪检室办案的几名干部感触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