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商州区探索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告诫整改工作制度。
告诫整改综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其他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反馈的有关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和效能监察、行风评议、案件检查、责任审计、党风廉政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与执纪执法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提出。告诫整改的内容紧贴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针对其工作中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够落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辖区和下属单位发生违纪问题,惩防体系建设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以及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的问题,由检查考核组当场下发告诫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时限,帮助整改单位明晰整改方向,明确整改措施,切实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强整改,堵塞漏洞,推进工作,把告诫整改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特别是在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工作过程中,针对全区87个考核单位发现的问题,共发放告诫整改通知79份,告诫整改问题共8类162个,并逐一明确整改的办法、时限。根据整改时限要求,目前有23个单位的3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该项制度的实施,一是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切实落实了“检查必查出问题的要求”,增强了责任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性;三是为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抓手,增强了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文章来源:商州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