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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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县纪委决定每年确定10名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廉对象先就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廉洁自律、县委及纪委有关决议和作风建设等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在组织参评人员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召开座谈会、开展民意测评等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县纪委召开述廉大会,由述廉对象亲自作述廉报告。随后,由评议人员公开评议并进行现场无记名测评打分。县纪委全委会根据评议、测评及掌握情况等,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对述廉对象进行定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测评和评定情况。同时,根据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测评和评定结果,县纪委分别对述廉对象进行通报表彰、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警示训诫谈话以及给予组织处理等。测评和格次评定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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