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生八大工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商州区近日出台了《商州区民生八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十九条,分别对民生八大工程的范畴、资金管理的主体、管理体制、拨付和发放的方式及监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是民生八大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部门,所有项目资金必须统归本级财政集中管理。对所有项目资金一律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并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项目实施单位,实行预决算制度。在资金的管理体制上,实行统一领导、分口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在拨付和发放中,对涉及个人家庭及社会补助性项目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以“一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对建设性项目资金,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资金的监管中,“本级财政部门要坚持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稽查的长效机制,并与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以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审计部门对民生八大工程项目资金,每年要组织一次专项审计”。对督查和审计出的问题,特别是对挤占、挪用、截留、浪费以及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要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民生八大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力的促进了全区民生八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文章来源:商州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