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举行首批新任村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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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阳县板岩镇6名新任村干部参加了镇纪委组织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是省上《关于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和市上《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山阳县举行的首批新任村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2008年4月,山阳县就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的规定》,截止目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4次,68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参加了考试,过关68人。其中,在第二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时,虽然只有1人,但仍然进行了考试,真正体现了“凡提必考”的原则。今年以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县上结合实际,又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试行)》,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对象延伸到司站级干部和村级干部,进一步扩大了廉政法规考试的覆盖面。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上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6月9日上午,板岩镇经过精心组织,举行了全镇首批新任村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来自曹家寺、杜家沟等5个村的6名新任村干部齐聚一堂,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文章来源:山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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