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商南县大力推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不断规范投资评审程序,提升投资评审质量,投资评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1年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基建项目11个,送审金额29235万元,审定金额27618万元,审减资金1617万元,审减率达5.53%。
一是建立评审制度。为了破解政府投资过程中项目单位与建设单位沆瀣一气、虚抬报价这一难题,商南县先后制定印发了《商南县财政投资评实施细则》、《商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专家技术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商南县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全市率先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保障了经济和社会重点事业发展的有效资金供给。
二是规范评审程序。将投资评审贯穿于项目预算、采购招标和集中支付等各个环节。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环节,实行“先评审、后预算”,规范建设单位的前期投资估算,督促建设单位对项目前期投资估算的重视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细化预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计规范和定额标准审核项目预算;在政府采购环节,对工程项目实行“先评审,后采购”,据实编制工程量清单,为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和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提供依据;在资金拨付环节,实行“先评审、后支付”,经过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才支付工程项目资金,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商品或劳务供应商。坚持先预算评审后招标,严格审核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控制价,评审后的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实现了“堵塞漏洞、保护干部、节约资金”的目的。
三是抓住重点环节。评审中抓住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结算、决算三个方面进行重点审查。严格实行“六先六后”工作机制(先评审、后立项,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审批,先评审、后移交资产),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项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结算、拨付资金、批复竣工财务决算、验收移交资产的依据,从源头堵塞支出管理漏洞,提高项目投资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采取两种审查办法(财政局与建设单位联合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查和财政局直接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审查),将评审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对评审人员、评审流程等关键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项目评审负责制、跟踪评审制和三级复核约束机制,促进评审工作和评审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合理进行。
四是逐年拓宽范围。按照“广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将评审范围由单一的工程投资或专项资金评审拓展到财政重点项目支出各个方面,由单一的事后或事前评审拓展到事前、事中、事后的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评审,评审领域逐渐拓宽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农业、教育卫生、节能减排、生态环境等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范围逐年拓宽。
文章来源:商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