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安县纪委紧紧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等,着力健全线索排查、责任考核、督查指导、队伍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办案数量和质量连续四年保持上升态势,为县域经济率先突破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07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一是健全案源线索排查机制。建立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员核查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制度,要求所有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和机关各业务室认真排查群众来信来访,形成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出台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明确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领导、工作人员和移送时限。建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心,落实领导值周接访制度,实行24小时受理来信来访来电举报。深化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将接访范围延伸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和部门乡镇领导班子。建立与大信访的联席会议制度,抽调科级领导干部参与县信访大厅办公,及时受理查处纪检监察信访问题。
二是健全办案责任考核机制。将查办案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乡镇和县直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落实办案领导责任。县纪委与委局分管领导、各业务室、各乡镇纪委及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签订查责任书,落实纪委全员办案、乡镇分片办案、部门归口办案工作责任。对有案不查的乡镇和部门纪检组,所在乡镇和部门当年责任制考核不予确定优秀等次、不予评选先进,并严格追究领导责任。把查办案件与干部提拔使用、评优树模相结合,将办案津贴与工作实绩紧密挂钩,实行统一考核,重奖重罚。2007年以来,先后有22名办案干部被提拔重用,18名办案干部受到市、县表彰。5个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因办案不力被取消了评先资格,6名干部因办案不力被扣发了办案津贴补助。
三是健全基层办案督导机制。加强基层办案工作督导,对重点信访件和各级领导交办件,采用电话、发函、现场督促等方式加强督办,确保重点信件核查时效、质量。对重点和复杂案件,实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机制,派员全程参与,把握政策运用,落实办案措施,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对办案后进单位,现场审核信访案卷,组织召开研讨会议,破解办案难题。2010年6月,县纪委针对6个乡镇近三年来零办案的问题,召开了相关乡镇纪委书记座谈会,分析原因,寻找差距,促使这些乡镇迅速行动,摸排线索6件,立案3件。针对较为复杂的退耕还林、村组干部违纪问题等,县纪委及时抽调办案协作区纪委书记和林业、财政、公安、计生等部门干部力量集中办案,查明案件事实,为群众挽回损失23万元,给予党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四是健全办案队伍管理机制。县纪委确定3名领导负责办案调查、审理、管理工作,从部门乡镇选调4名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室,委局机关办案人员保持在12人以上。加强人员配备,在13个重点部门设立监察室,为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配齐纪检监察干部,新配备专(兼)职监察干部27名。建立办案人才库,吸收全县案件查办工作经验丰富和懂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人员,作为办案后备力量。加强以案代训,先后派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案件室主任参加中、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坚持每年举办1至2期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和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五是健全办案后勤保障机制。坚持把加大经费投入作为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保证,每年单列办案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制定《关于对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予以奖励补助的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解决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办案经费不足、对工作人员奖励的问题。2009年以来,先后对22个乡镇纪委、6个部门纪检组补助办案经费4.5万元,兑现发放28个调查组办案人员奖金2.35万元。2010年,县纪委投入本级案件查办经费13万元,配置了录音笔、笔记本电脑、手提式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施,为25个乡镇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