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地处秦岭东段南麓,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农村青壮年劳力多数外出打工,平时组织召开村民会议难度很大,致使部分村民对村两委会的决策不知情,也因此在一些村村民对于一些热点问题异议较多,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群众上访。针对这种状况,从2008年开始,洛南纪委在该县三要镇九泉村尝试设立村民议事大厅,探索改进村民议事办法,推出了村民议事制度,取得宝贵经验。
村民议事制度即:由村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其所指导联系的群众代表组成村民议事机构,设立村民议事大厅,选举村民议事代表,对交由村民议事机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提请村支部召开村民议事机构进行商议和决定。
这项制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10户推选一名具有参政议事能力的群众代表,共推选群众代表21名,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和协调下开展议事工作。每次召开村民民主议事会议,到会群众代表必须占全体群众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作出的决议,要经到会群众代表过半数同意。这些重大事宜涉及村级规划、公益事业建设、集体资产处置、农村“三项政策”、计划生育二胎指标等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需通过村监委会联系村民会议代表,广泛征集意见,确保议事有效。
为了使村民议事有个固定场所。该村在村委会办公室设立了议事大厅,为议事大厅购置了办公桌椅、饮水机等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议事大厅日常安全、卫生等管理工作。
为了使这项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县、镇纪委帮助村上制定了议事规则,议事程序、议事结果运用等配套规范性制度。
该县三要镇九泉村推行村民议事制度以来,先后共商议、决定事项28件,内容涵盖修建道路、河堤、桥梁、广场、活动室、卫生所等各类设施建设,也包括山林拍卖、核桃建园等产业发展,还包括民政低保、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
该制度的推行,有效地规范了村支部、村委会工作行为,有力地提升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议事、监督、理财和协调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村民参与村级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民智,凝聚了合力,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有力地推动了该村各项工作的开展。
目前,这项制度已经在洛南县更大范围探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