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五个强化”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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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察局紧密结合实际,不断转变工作理念,深入探索实践,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五个强化”,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强化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领导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论述和有关专家对于“四种形态”的分析解读文章,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文章,目前已开展专题学习11场次,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人均记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每两周举办一次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由纪检监察干部轮流上台讲办案业务、谈工作体会,目前已开展6期,有效引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运用。同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307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以《准则》为高线,守住《条例》“底线”,不触碰“红线”。

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县创新推行的落实“两个责任”四个二工作法,对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全面细化,制定了详细的责任清单和责任台账,提出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措施,明确“四种形态”的运用原则、适用范围、目标任务等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还将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纳入到对各镇办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落实。今年上半年有28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强化教育提醒。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事前防范放在首要位置,着眼于管住大多数,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手段,向各种小节问题说“不”。建立了县委书记约谈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约谈联系镇办部门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约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镇办部门班子成员约谈股室村组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股室村组负责人约谈一般干部的“五级约谈”工作机制,突出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的运用,时时刻刻开展“关爱提醒”教育。今年以来,对123名新提拔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上半年共开展提醒谈话319次、个别谈话132人,函询6次、诫勉谈话59人次。

强化日常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提醒和监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主渠道,通过信访举报热线、信访举报大厅、微信公众平台、网络舆情监测等方法,多层次、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建立了联合巡察长效工作机制,抽调全县43名派驻纪检组长,组建了6个联合巡察工作组,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备,重点围绕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不间断开展联合巡察,今年已开展联合巡察17次,巡察198个镇办部门单位和村组社区,发现线索17件,对于苗头性、情节轻微、尚不够立案处理的问题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于已经构成违纪的,移交相关室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监督实效。

强化执纪办案。坚持纪律面前无例外,既重视用好第一种形态,也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断夯实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深化信访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实名举报“四个节点”告知制度》,建立了《柞水县乡科级干部案件线索管理台帐》,推行了县纪委常委联片包抓办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查办案件工作“十必须”和“日询问、周汇报、月督查”等办案制度,严格落实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异地办案、提级办案、县纪委直查查处等制度,实行全委办案制、领导包案制、限期办结制、联合办案制等办案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实践能力,全面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效率和水平。今年以来,共立案35件,党政纪处分18人,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规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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