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村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
商南村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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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商南县164个行政村经群众选举,全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使村级逐步形成党支部决策、村委会执行、监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今年4月以来,该县以“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为载体,把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制约农村干部权力、化解农村矛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5万元专项经费,将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情况列入各乡镇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县纪委确定4名常委分片包抓16个乡镇,各乡镇明确专人主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县纪委、监察局确定5个乡镇为县上的试点乡镇,16个乡镇各确定1—2个村为试点村,在抓点示范、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4名,产生过程参照《村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进行,首先由村民代表推荐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乡镇党委严格考察后张榜公示,村民代表在选举大会上当场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为了加强对新当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县委决定将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村干部序列进行管理,每年划拨500元办公经费,对年终考核称职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给予1000元补助;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力先后对5个乡镇381名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乡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其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达到有房子、有牌子、有办公经费、有设施、有制度、有程序、有公章的“七有”标准。截至11月底,该县16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566人,其中党员284人、女性48人、中专以上学历17人、最大年龄69岁、最小年龄23岁。
  该县村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做法,不仅填补了村民自治组织法缺失监督制度的空白,而且使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力得到充分保障,实现了村级监督由原来单纯的财务监督向各项村务监督、由兼职监督向专职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由上级垂直监督向群众自我监督的根本性转变,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各村民监督委员会正在有序开展工作。

文章来源:商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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