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期,在全区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好形势下,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严肃学校财经纪律,压缩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预防一切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实现学校公务接待“零目标”,商州区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工作面广、下乡多的特点和基层学校的实际情况,再次重申了反腐倡廉、厉行节约的规定,进一步要求局机关和区直相关单位下乡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师生灶就餐,且按标准交纳餐费,并将之形成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将此规定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就此发了商政[2009]282号:关于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的文件,以便使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该通知紧紧围绕中、省、市、区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支出和改进规范会议、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我区教育系统要努力做到:
一、各校要坚持勤俭节约,来人接待一律在师生灶就餐,就地接待,不得异地宴请;
二、区局机关和区直教育单位工作人员下乡检查、指导工作或开展教研,一律在师生灶就餐,且要按标准交纳餐费,不得到市区内用餐,更不得进入娱乐场所公款消费;
三、校际间经验交流、参观学习、公务往来,一般不提供用餐,确需用餐的一律在师生灶就餐,且要按标准交纳餐费;
四、中心校工作人员到基层学校检查工作,不得包车,各校不得公款接待;
五、各学校要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每期末公布,并将接待情况书面报告区局监察室。
为了让此规定落到实处,区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各单位执行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全区。
文章来源:商州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