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丹凤召开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自查申报工作会议,打响了 “三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首战。
2012年,该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重点,结合在4个镇75个村开展的村级财务清查试点工作,集中查处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农村“三资”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年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24件,给予党纪处分30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件5人。从“财务清理”试点工作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来看,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存着财务管理流于形式、“三资”监管不到位、财务不公开不透明、制度设置有缺陷等非常突出的问题。致使村官贪污或职务侵占案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一些群体访、越级访不断,影响社会稳定,严重挫伤了群众对经济建设的热情和对党与政府的感情,增大了发展农村经济的人为阻力。为此,该县自4月1日开始,对全县208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及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通过自查申报,全面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的现状和底子,为7月开始推行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基本数据,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改革。
本次自查申报工作以村为单位,从2013年4月25日开始自2013年6月25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自查清理(2013年5月1日-6月10日)。以村自查为主,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对本村集体“三资”现状进行全面自查清理。第二阶段为申报备案(2013年6月11日-6月25日)。自查清理结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村两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监会、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申请上报镇集体“三资”清理机构审核,再经镇人民政府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县“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阶段委托代理(2013年6月26日-6月30日)。在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五不变”,各村与镇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收支事项和资产资源经营处置等委托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代为管理或提供服务。
目前全县16个镇均召开了自查申报工作动员大会,自查申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