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五项措施,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中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案件质量。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从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组织领导、基本内容、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方面对此项活动进行扎实周密的安排,要求整改阶段,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统一印制《挂牌销号情况统计表》,实行挂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整改的内容、明确整改的措施、明确包抓的责任人、明确整改的时限。
二是实行委局领导包抓。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按照班子分工,分别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和联系镇、部门的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坚持深入到办案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三是进行定期汇报。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在各个阶段工作结束的五日前,将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县纪委。同时,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定期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四是开展自评自查。县纪委监察局在进行案卷质量全面评查前,要求各办案协作区对2008年以来查结的案件,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力逐卷进行自查自评,从事实与证据、定性与处理、手续与程序、材料与文件、执行与落实等五个方面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及时整改。
五是完善制度。通过“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对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现有的《案件评查制度》、《案件协审制度》、《重要案件线索备案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办案定期沟通制度》、《一案双报告制度》等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围绕影响案件质量的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办案质量的新办法、新途径。
文章来源:商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