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创新机制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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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纪委不断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净化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2013年以来,全年全县共初核案件线索120件,立案61件,结案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收缴违纪资金160.37万元。

建立完善查办案件保障机制。实行领导包案制,建立案件查办工作考评办法,严格实行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定了《丹凤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实行现金奖励,每查办1件案件奖励3000元。建成了标准化多功能办案工作区。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每年安排三期每期4人到县纪委进行跟班学习锻炼,实现了以案代训和充实办案力量的“双赢”。实行办案“人才库”制度,从相关部门精选熟悉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市场经济知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全县“办案人才库”,为整合办案力量和提高案件突破能力奠定了基础。

建立“多元化”案源线索征集机制。实行案源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制度。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每月就案件查办或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情况进行书面报告,县纪委从中筛查监督范围内的违纪线索并组织查处。实行网络舆情动态监测制度,落实专人每天对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监测,对涉及本地区的舆情信息及时编发反腐舆情快报,并经分析研判后,及时开展调查处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案源线索收集摸排机制,主动从各类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责任追究及重要活动等方面获取案源线索。坚持个案分析制度,对查办的每期重要案件均进行案情分析、深挖细究,及时发现“案中案”、“案外案”等方面线索。

建立完善案件查办协调联动机制。实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制,落实了机关各室年度案件查办任务,并纳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实行奖惩兑现。建立职能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行业和监管机构之间协调配合,综合运用人力、信息、职能、手段等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突出面向基层,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坚持定期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开展调查走访和监督检查,广泛摸排案源线索,并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构建腐败问题防范机制。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防、以查促建。把查办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相结合,编辑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宣传手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把查办案件与监督治理相结合,针对检查发现的基层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及时启动了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有效规范基层财务管理秩序。把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先后向相关发案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5份,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督促指导发案单位认真查找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深层次原因,进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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