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地税局八项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商洛地税局八项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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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洛地税局按照“推进廉情公开、强化群众参与”的思路,逐步在全系统推出反腐倡廉“八项制度”,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具有商洛地税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增强制度建设的治本抓源作用。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动态监测制度》。年初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目标任务;每月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五个一”要求、机关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情况在党风廉政网上公开,实行动态监测,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科(股)级领导干部“双诺双述双评”制度。中层科(股所)长年初对党组和纳税人分别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年终公开向党组和纳税人进行述职述廉,由群众测评,组织考评,加强对科(股)级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
    三是建立廉情公开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网上设立“廉情公开”栏目,定期向干部职工公开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情况、政风行风明察暗访情况、群情民意反馈情况,促进干部职工知廉情、守廉规、思廉事、兴廉风。
    四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凡属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按照规范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五是建立厉行节约“五卡审批”制度。对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公费学习考察、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庆典活动等五类事项应用审批卡严格审核管理,尽可能将有限的经费用到税收征收管理之中。
    六是在基层税务所实行廉政灶制度。上级机关到基层税务所检查指导工作需要就餐的,一律在职工灶就餐,所上不得列支接待费。
    七是规范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工作制度。市局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宗物品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须有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参与;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代表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事项,市局党组须上会集体研究,并予以明确答复,充分发挥群众在廉情监督中职能作用。
    八是规范《税企诚信廉政公约制度》。规范税企廉政公约的签订、回访,单位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干部每年必须进行一到两次回访,回访户数不低于签约企业总数的15%,通过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纳税人反映突出的廉政问题、行风问题,强化企业对税务干部的监督制约,建立税企互动监督的“互廉网”。

 

文章来源:商洛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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