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商洛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动员部署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普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针对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把专项治理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体制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各县区各部门尤其是项目建设单位要主动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对自查出的问题能主动认识和积极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在案件线索的排查上,要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的信访举报,要逐一进行排查,从中筛选案件线索并逐一核实,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文章来源:商洛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