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坚持抓早抓小 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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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出了问题,性质将更恶劣、后果将更为严重。不仅纪检监察干部本人要从重处分,而且我作为纪委书记、你们作为分管领导、室主任、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都难脱干系……”日前,柞水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袁鹏在干部职工会上严厉地说。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把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和“灯下黑”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从严监督管理“自家人”,严防“灯下黑”问题出现。

勤教育,念好“紧箍咒”。紧紧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个主题,该县结合市纪委提出的探索建立“五个五”长效机制,对县纪委监察局各项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完善,做到用《工作规则》管人、按《工作规则》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规全县各级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比学习、比作风、比贡献,创党员示范岗、创模范部室、创执纪标兵”的“三亮三比三创”活动,推动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纪律、能力、作风、业绩不断增强。通过不定期集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经常性地对查处的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以案促教、以案促防、警钟长鸣,拧紧了纪检干部知止、不敢的螺丝。

强监督,打好“组合拳”。该县主动把纪检监察干部置于聚光灯下,探索推行了《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一书一卡一日记”办案监督制度》,通过案前与办案组成员签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承诺书”、案中办案人员记录办案日志,案后组织案件监督回访,案前、案中、案后全程监督办案人员执纪办案行为。同时,该县面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电话,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制作了统一的工作证和胸牌,实行持证办案、挂牌上岗,方便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实行“反向测评”,由监督对象、群众代表为纪检监察干部打分,对群众有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重点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引导群众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等方式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形成了立体式、全方位监督格局。

严问责,用好“杀手锏”。打破“同在一个锅里吃饭”的情面,对不担当、不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制定了《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十个必须”》,不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发函征询、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接受质询、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纪律作风的监督,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效能问责、约谈提醒工作力度,实行了“一案三查”、“一责三问”,对纪委纪检组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等进行监督问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反办案纪律,泄露案情和办人情案等违法乱纪的要严肃查处,保证办案队伍的纯洁。

重绩效,激发“内动力”。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给纪检监察干部压担子,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制定出台了《柞水县纪委监察局各部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柞水县纪委监察局全员考核办法(试行)》,与全县9个镇办、43个部门纪检组、委局各室(部)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通过完善机制,夯实责任,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先进部室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全面激励,对后进部室和个人进行约谈教育、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内部部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断激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责、干事创业积极性,全面营造追赶超越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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