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推行“五项制度”强化干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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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制定出台“五项制度”,严格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民情日记”制度。全县干部在走访、接访群众时,由本人当日如实填写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及思考感悟。各镇、各部门通过周汇总、月分析,定期研判社情民意,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实行每月一讲评、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考评,逐个评定等次,与年度考核挂勾,评为“一般”和“较差”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连续两年评为“较差”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二是“挂牌上岗”制度。要求全县所有干部工作期间一律佩带贴有照片、标有姓名、单位、职务、岗位的胸牌,亮明身份,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对未按要求挂牌上岗人员,发现一次提醒谈话、两次通报批评、全年累计三次以上,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三是“去向公示”制度。各镇、各部门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干部岗位去向公示牌,对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在岗、下乡、出差、休假、请假”等五种岗位状态进行公示,专人管理,每日更新,随机检查,每月汇总,对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的,一次批评教育,累计五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累计十次以上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四是“当日接访”制度。各镇、各部门按照“六有”标准建立专门信访接待室,每日明确专人接待来访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调处信访问题,力求当日信访当日调处,当天不能办结的,向来访人说明原因、交换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限时办理回复;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落实专人调处,直至案结事了。对违法违纪、工作失误、处置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倒查,严肃问责。

五是“干部代办”制度。各镇村和涉及为群众办事的县直部门按照“群众自愿、无偿代办”的原则,依托便民服务机构,对行政许可、证照申领、缴费报销、扶助服务、信息查询等五大类82项可代事项,经群众委托,采取坐班代办、上门代办、流动代办、预约代办、网络代办等方式和“登记受理--逐级办理—结果回复”的程序,代理群众办事。对代办人员实行姓名、职责、项目、程序、时限“五公开”,坚持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定期回访、评价考核等制度,对代办过程要事事见台帐、步步有记录、件件有落实、核查有依据,方便群众委托监督,提高代办服务质量。县镇纪委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办事不全、态度恶劣、违反代办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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