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严格督查“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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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阳县纪委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由副书记带队成立三个检查组,集中时间、精力、人力对全县18个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落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本次专项督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接待陪同,以暗查暗访为主,直奔村组和基层单位调查走访,掌握一手资料后,再到单位查会议记录、查分工文件、查工作进展,召集领导班子成员召开情况通报会,务求检查不虚不偏、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逐一登记备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单位不等不靠、迅速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求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拿在手上,限期整改;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及支持纪委(纪检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检查组还对各镇各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五项制度推行、干部作风、案件查办、信访件核查和纪委委员工作室等工作开展情况一并进行了监督检查。下一步,县纪委将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个别党委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对不重视、不整改,仍然等、靠、拖的单位和个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全县各镇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识,找准了自身工作的差距,理清了工作思路,明晰了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为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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