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凤县纪委监察局从提高执纪办案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执纪办案工作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了审前谈话“自我量纪”、处理决定“宽严相济”、处分期间“回访教育”“三位一体” 的案件审理工作新机制,走出了一条充分体现“人性化”理念的执纪办案的新路子。
审理谈话,让违纪人员“自我量纪”。 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分管领导与审理人员找违纪人员进行谈话,将受违纪的主要错误事实、依据及应受处分档次与其讲解,听取违纪人员的辩解,对已交代的问题,给予充分肯定,对受处分对象的有理申辩,经核实后予以采纳,并对违纪人员讲清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认真帮助违纪人员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让其“自我量纪”,同时鼓励其消除思想压力,正视存在问题,自觉认错服纪,接受组织处理。
处分决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注重发挥案件查办保护、挽救干部的功效,在严格执纪的同时,根据违纪人员的认错表现、思想认识情况以及违纪问题的主、客观等方面因素,经该县纪委常委会反复酝酿、讨论,最终形成量纪准确、处理恰当、宽严相济的处分决定。在处分决定送达时,及时召开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及处分认定的政策依据等进行说明,以避免他人对违纪人员产生猜忌、歧视等,并现场开展“以案说纪”,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处分期间,坚持定期“回访教育”。为使受处分人员摒弃思想包袱,更加努力的工作,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干部坚持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通过听取受处分人员思想汇报、与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以及现实表现情况,对存在思想认识等问题的受处分人员,及时分类别进行说服、启发、激励、感化等教育,对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做出突出成绩、群众反映好的受处分人员进行表彰和推荐,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并建立完善了与受处分人员家属联合帮教等制度,着力帮助受处分人员消除顾虑、轻装上阵、认真工作。
据统计,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共“协审”案件9 件,自办案件10件,无一起申诉案件发生,处分落实率和案件回访率均达100%,案件合格率达到99%。
文章来源:(丹凤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