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召开改进会风集体诫勉谈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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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早8时,县委、县政府召开改进会风集体诫勉谈话会,对违反会议纪律不参加全县干部作风纪律教育活动总结大会的县直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会议由县委副书记董德康主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彦锋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史高琦进行诫勉谈话。 
    史高琦在谈话中指出,在春节过后开展干部作风纪律教育,是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昨天下午,县委、县政府在东关剧院召开总结大会,所有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司站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这样大规模、高规格的重要会议,却有20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要求亲自带队参加会议,充分暴露出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不遵守政治纪律,缺乏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不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松弛,对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置若罔闻;三是缺乏严格自律的意识,组织观念不强,工作自由散漫;四是说明这些单位的干部作风纪律教育活动走了过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史高琦就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特别是会议纪律、改进干部作风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强化纪律观念,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的纪律和县委政府的规定来规范个人的行为,提高个人的党性修养;二要严格要求,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带头执行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会议纪律,维护良好的会风,为部门行业干部树立良好的表率;三要违纪必究,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就会议纪律而言,从今以后,对于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给予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处理,三次以上(含三次)者要从严追究纪律责任,在年度行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予以适当扣分;四要扎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13个单位的作风纪律活动顺延一个周,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间,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将对这些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整改结束后,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由县干部作风纪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再不合格的,继续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实在效果。
    董德康在最后总结会议时要求,希望这些受到警示提醒和通报批评的同志做到“四个不要”,一是不要不服气,二是不要不反思,三是不要无所谓,四是不要有包袱,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要正确对待批评,认识改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激发工作热情,积极开展工作,在维护大局、搞好本职上做出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保障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会上,张彦锋代表县委、县政府宣读了《关于县直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县作风纪律教育活动总结大会情况的通报》,县环保局、交警大队、联通公司等三个单位负责人做了大会表态发言。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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