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镇安纪委全面履行党章和国家法律赋予职责,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整和案源、主动出击,“八大举措”再创案件工作新成效,初核、立案、结案、信访同比呈现三升一降的良好局面。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2007年该县进一步加大案件工作的领导,坚持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对纪检监察立案、查处集体领导,一名副书记负责主管、一名常委副局长协助分管案件查办、案件管理和督办核查工作,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全年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行为。该县根据案件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了《镇安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镇安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处审理原则和程序》、《镇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保密制度》,《镇安县计算机系统及其网络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镇安县纪委协助基层纪检组织审理案件暂行办法》、《镇安县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完善组织机构,整和办案资源,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2007年该县结合县委、政府换届,调整充实了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镇安县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暂行办法》。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及时移送案源,拓展案源渠道,搜集案源信息;协调检察、公安、审计等相关部门协作办案,整体形成突破案件的强大合力。全年召开联席会议3次,组织协调联合核查案件4件,其他成员单位向纪委移送、提供案源线索5起。
四是变坐等办案为主动出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007年3月,该县纪委领导在听到社会上议论,县级个别部门存在对旬河开采砂金违规收费问题后主动出击,展开调查,经过1个多月的工作,全面核实了县河务站白条收费、建立帐外帐、私设小金库、公款旅游的违纪事实,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了纪律追究,对相关单位实施了诫勉谈话,并没收其违纪资金17.4万元,为财政部门追缴资金15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是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贯穿于案件工作全过程。2007年该县在案件工作中进一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达到严肃党纪、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全年对核查中工作出现一般性决策失误和偏差的31人予以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12人,诫勉督导13人,责令纠错6人。
六是积极运用和转化办案成果,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2007年该县积极运用和转化办案成果,以治标促治本,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建的原则,对案情较大、社会影响严重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寻找机制、体制和管理方面的漏洞,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对发案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定期整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全年先后对5起重点案件落实了治本措施。
七是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加强案件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工作。2007年该县逐步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制定下发了《镇安县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年终组成4个工作组,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在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督办核查。对上级下转的重要信件和本委局自办案件实行分管领导督办,对下转办理的信访件和基层自办的立案案件采用建立台帐、统一登记等方式跟踪、指导、协调、督办,有效的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依纪依法办案。对基层报结信访案件实行审查,对基层立查案件实行协助审理。
八是开展调研,创新工作思路。2007年该县在查办案件的同时,针对新时期案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存在的新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各类分析10篇,调研文章5篇,为领导决策和创新工作思路提供了理论依据。
“八大举措”严厉惩处了腐败分子,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办的综合作用,使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止。2007年1—12月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91件(次),同比下降25.4%;初查初核违纪线索90件101人,同比上升21.62%;立案查处12案13人,同比上升33.33%;结案10案11人,同比上升11.1%。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