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红白理事会制度
打印

近日,镇安县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推行红白理事会制度,通过成立红白理事会组织,负责操办公职人员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同时发挥监督作用,从而解决部分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积极倡导健康和谐、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尚,从而达到为主事人员“省事”,为公职人员“减负”、为“三县”建设服务的目的。

“五不准”严明廉政纪律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红白理事会是依靠干部支持和参与的民间自治组织,公职人员由于人员的流动性较强,单位的差异性较大,能不能发挥好作用,关键在宣传教育,根本在干部自觉。县纪委结合《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规定要求,积极将廉政纪律纳入到红白理事会的宣传内容,明确要求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落实好“五不准”要求:一是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婚丧用品或礼金;二是不准公车参与迎亲、奔丧、祭祖等活动;三是不准违规收取礼品礼金、借机敛财;四是不准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五是不准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通过“五不准”的落实,理事会的监督,使公职人员在操办红白事时,把廉政纪律作为带电的“高压线”,严格遵守。

“五控制”反对铺张浪费

反对铺张浪费也是该县纪委在党政机关推行红白理事会的另一重要目的。建议单位红白理事会成由单位公道正派的干部担任,公职人员丧事以治丧小组为主,喜事实行“一事一成立”的原则,成立红白理事会操办,严格实行“全程参与、过程监督”,做到“五控制”,一是控制办事类型,除婚丧嫁娶以外事宜不予操办;二是控制请客范围,红白事参加范围一般控制在亲朋好友、单位同事;三是控制随礼金额,除主要亲属外,其它人员随礼金额应严格限制上限标准;四是控制宴席标准,不上高档烟酒和菜肴,提倡“光盘行动”或以“谢贴”方式答谢宾客;五是控制操办时间,一般红事控制在2天内办结,丧事控制在3天内办结,过后不再宴请。

“五报告”落实监管责任

县纪委将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纳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内容,按照“分级报告、分层受理”的原则落实报告规定,党政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各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向同级党委或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各院、站、办、所负责人向主管单位报告;一般干部向单位纪检组报告;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所在镇党委报告。同时严格落实报告时限和审批谈话要求,喜事一般提前15日报告,丧事事发后3日内报告,分别由受理机关进行审批,并对当事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目的在于提醒当事落实廉政纪律规定,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防止将“报告”流于形式。

“五强化”确保制度落实

该县强化“五项措施”,确保制度有效落实,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单位把宣传教育作为制度推行的切入口,积极采取会议、倡议书、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水平,自觉落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的要求。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明确了县纪委、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妇联会、民宗局、公安局、药监局等部门在落实红白理事会制度中的职能作用,要求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相互协作,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强化示范引导,动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同时选择教体、卫生等大系统作为重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为制度顺利推行积累经验。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受理群众对干部违纪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信访举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从快从严查处。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纪行为,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


上一条:商洛:健全八项机制夯实党委主体责任
下一条:商南两干部私设小金库被免职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