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始终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做到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经费上保障、素质上优化,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上做到“四个注重”,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注重优化队伍结构。坚持配强、配优纪委班子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拓宽纪检干部选拔视野,严格选拔标准,确保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群众信任。认真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县纪委常委按正科级领导职级予以了配备,给县纪委增加编制10名。今年以来,结合县、镇党委换届,选齐配强了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和23个镇纪委班子,为每个镇配备了1名专职纪检干部,落实了纪委书记在党委中职务排序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的规定,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提供权力保障。近年来,先后提拔使用县纪委机关干部13人,提拔使用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干部21人,从基层一线选拔了7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纪委机关,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是注重提升干部素质。我县对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提出了“忠诚、团结、奋进、和谐”的建设目标,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政治强、领导强、业务强、作风强、队伍强”的建设目标。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办班培训、跟班学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潜心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近年来,县上先后组织举办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5次600余人,组织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了省、市纪委在省、市委党校举办的乡镇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学习,选派1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组织的培训学习等,极大地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注重加大经费投入。我县从2010年起,对县纪委机关办公经费,按政法机关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每个乡镇纪委每年预算5000元办公经费,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年预算500元办公经费,每名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年预算600元工资。同时,给23个镇纪委全部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县财政及时下拨专项补贴经费,落实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人员享受补贴的规定。从经费和装备设施方面有力的保障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全身心投入反腐倡廉工作的热情和干劲。
四是注重严格监督管理。坚持对纪检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每年初在与各党委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同时,还与各纪委、纪检组签订《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纪委常委包片,室主任联系镇、部门责任制,实行“季安排、季检查、季考评”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初召开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会议,总结点评上季度工作,研究部署下季度任务,做到一季度一个重点,一季度开展一次考评,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全县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先进典型,树立了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文章来源:山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