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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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中、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开支的要求,切实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工作,山阳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 
    一是加强乡镇机关“廉政灶”硬件建设。采取县财政补一点、乡镇挤一点的办法,保证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达到“五有”标准。即:有2至3间专用房子、有一名专职炊事员、有适量餐桌椅和公用餐具、有一套炊事用具(包括冰柜、消毒柜、电饭煲、电饼铛等电器)、有一块菜园子。
    二是规范乡镇机关“廉政灶”管理。乡镇落实领导和专人对“廉政灶”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公务接待制度,坚持六条规定。即:立足当地,就地取材;成本核算,每人每餐限额十元以下,并按规定缴纳餐费; 因公接待一律在乡镇机关“廉政灶”上吃份饭或工作套餐,不准在营业性餐馆接待;热情接待,不讲排场,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不准违规超标准接待;建立公务接待定期结算和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乡镇机关“廉政灶” 建设、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到营业性餐馆进行接待的现象进行跟踪核查;对于领导不重视、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超标准进行接待、铺张浪费的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县委、政府把加强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规范乡镇公务接待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确保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工作健康运行。

文章来源:山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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