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农业局实行项目廉政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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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农业局管理、乡村实施的项目和局与各单位实施的涉农项目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廉洁运行,最近,洛南县农业局研究实行了项目廉政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制度规定:对各种项目、各个项目的实施由县农业局组建项目廉政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廉政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农业局局长任主任,驻局纪检组长任副主任,纪检组成员、财务股与有关股室负责人和涉及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项目按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对项目的申报立项和招投标情况、物资采购情况、物资和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情况、民主监督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完善。目前,该局已对农村能源建设项目、100万元全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农机公司大型基建工程项目分别组建了项目廉政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洛南县农业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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