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上午,在新年伊始、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柞水县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在综合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国琴同志代表县委在会上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对全县13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这是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又一重要举措。
谈话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国琴对全县的科级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准确领会县委县政府的意图,保证县委和政府的各项政令畅通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地贯彻执行。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转。三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四管四不”即: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得不吃;管住自己的车,不该用的不用。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