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全面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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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近日,柞水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整治工作。

精心安排部署。印发了《柞水县关于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并督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商洛市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商机管发〔2015〕21号)要求,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是否存在“吃公函”问题,并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强化监督检查。成立6个检查组,深入各镇(办)、单位,采取召开会议、座谈交流、查看资料、查看账目、核查票据等方式,重点对2019年以来公务接待次数、超标准接待、超范配餐、超预算标准列支费用、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开展检查,发现整改类问题42个。

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发挥“网、电、信、访”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分办,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查处超预算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线索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超预算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1起1人。(柞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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